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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陵城区法院:审执协同显成效,未执先赔暖人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法官,过年的时候,50万元赔偿款给我们打过来了,感谢你们!
 
  刘某家属收到50万元赔偿款后
 
  给承办法官李彩平打去电话
 
  连声道谢
 
  ……
 
  家人遭遇交通事故去世
 
  最痛心的就是家属
 
  事后快速解决赔偿问题
 
  更是纠纷双方的关注焦点
 
  近日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法院通过审执一体化协同工作模式,促使一起保险纠纷案件赔偿义务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为当事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案情回顾
 
  刘某驾驶货车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身亡,案涉车辆投保了驾乘意外险,合同约定伤害赔偿金额50万元。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审核未通过为由拒绝理赔,刘某家属无奈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着严谨不苟的态度审查案件事实,同时承办法官未雨绸缪,提前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向其详细解释判决内容和法律规定,明确其应承担的赔付责任。
 
  最终,陵城区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需于判决生效日起20日内支付刘某家属保险金50万元。
 
  司法工作并未就此止步,承办法官在判后对保险公司予以提醒、督促及时履行义务,鼓励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生效判决,用法治力量进行正向激励,在未申请执行的情况下促成保险公司赔付。该案通过审执协同,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司法效率,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王晓娜(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