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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丘法院:立审执协同配合 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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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贾楠 岳浩)近年来,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立审执一体化协同机制建设,通过立案、审理、执行等各阶段的有机衔接,凝聚全院合力,将“公正与效率”的理念落实到法院工作“全链条”中,以高效、协同、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源头治理,打造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
 
  “打官司并不是最终目的,重要的是在最短时间、最快流程、最少花费的情况下,顺利让问题得到实质解决,这样才能做到定分止争,从源头减少案件增量。”景芝法庭庭长张春华说道。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安丘法院在景芝法庭成立了由“山东省最美女法官”张春华担任负责人的“春华党代表工作室”。该工作室联合教育、医疗等行业部门的党代表,采取轮流值班、上门服务等形式,从源头发现矛盾漏点和堵点,全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近年来,安丘法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全力打造“安和为贵”多元解纷特色品牌,逐步形成了“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递进式纠纷化解机制。通过构建“法院+工商联”“法院+妇联”等多元解纷新模式,在五处法庭和偏远乡镇设立了“法官服务点”“法邮服务站”,不断探索和拓宽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新路径。2024年,共诉前化解纠纷6441件,调解成功分流率达45.9%。
 
  灵活解纷,构筑纠纷化解的“稳固基石”
 
  这是一起房屋确权纠纷。在审理过程中,刘建芳法官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判决确认了两间小屋的所有权归张阿姨所有,并要求李婶一家在判决生效后一定期限内搬离。但李婶一家迟迟未搬离,原来,他们在居住期间对房屋进行了大量修缮和扩建,搬离原住宅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该案很可能会引发衍生诉讼和后续执行纠纷。刘建芳法官没有简单地结案了事,也没有放任案件走向执行程序,而是秉持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理念,做起了原告张阿姨的工作。在刘建芳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阿姨同意给予李婶一家合理的经济补偿,李婶也同意在收到补偿后尽快搬离,并承诺不再对房屋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同时,刘建芳法官还积极与社区联系,为李婶一家在附近找到了一个租金适中、环境宜居的住所,确保他们在搬离后能够有稳定的居住条件,这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安丘法院将“立审执一体化”理念融入办案全过程,把立案、审判、执行各程序、各环节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在审理阶段,深入剖析矛盾纠纷的核心及案件焦点,通过加强调解,针对争议焦点精准施策等方式,力争将纠纷化解在执行前。同时,在判决书内增加执行通知条款,将判后履行提示前置,对裁判文书中可能涉及执行的判项进一步明确,切实增强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防止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二次争议。案件审理完毕后,承办法官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对有自动履行可能但尚未履行的当事人进行督促履行。2024年,安丘法院共诉中调解结案2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28.5%。
 
  高效执行,打通纠纷化解的“最后环节”
 
  “太感谢了,本来以为要花费很多时间,没想到一天就把问题解决了……”这一幕发生在安丘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申请执行人王某等3人因与某公司的劳动报酬纠纷,向安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指挥中心根据申请执行人立案时提供的信息,发现该案标的额较小、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符合执前调解条件,于是决定启动“执前调解程序”。执行特邀调解员李晓明主动联系公司负责人,一方面充分听取其意见,释法析理,阐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正向引导其主动履行;另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沟通,公司主动支付了全部劳动报酬,该案顺利在执前达成和解。
 
  为进一步深化“立、审、执”协同联动配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安丘法院将执行端口前移,创新推行“执前调”工作模式,在景芝法庭设立执行团队,着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执行前。2024年,安丘法院共办理执前调案件4100余件,成功调解结案900余件,平均结案用时仅3.6天,开辟了执行程序多元解纷新路径,其典型经验被山东高院刊发推介。(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