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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法院开展“蓝色风暴”冬暖之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贯彻落实青岛中院关于“蓝色风暴”冬暖之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部署,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17日凌晨,平度法院开展“蓝色风暴”冬暖之涉民生及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拒执、失信、欠薪等违法行为。
 
  行动前,平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栋作动员讲话。青岛中院执行二庭庭长董则明现场全程指导,平度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海雷带队,6名平度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现场见证执行。本次行动共出动警车15辆次,干警50余人次,拘传16人,转拘留9人,执结案件17件,执行到位金额48.15万元。
 
  转移财产耍“无赖”,重拳出击促履行
 
  申请人矫某与被执行人姜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矫某因意外导致一级伤残,经鉴定,意外事故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依赖。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姜某非但不履行赔偿义务,反而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假离婚以及伙同亲属转移财产等手段,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执行法官深入研判,在精准掌握姜某转移财产的线索后,认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罪。在确认姜某的生活工作习惯后,执行法官于17日凌晨到达其居住地,姜某正欲出门时,见到法院车辆后企图逃跑,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当场控制姜某,并告知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下,姜某意识到拒执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当场交纳案款20万元,剩余案款承诺日后送至法院。
 
  “抚养费”归位,爱意同回归
 
  原告葛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判令婚生女归母亲葛某抚养,父亲王某每月支付6800元抚养费,但王某并未履行义务。葛某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却以葛某阻止其探视子女为由拒不履行。1月17日上午,执行法官将王某传唤至法院,一方面对其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探视权问题可另行解决,不应作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另一方面严肃表示若其仍拒不履行,将对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经过法官耐心地劝解与明理,王某表示今后将承担起作为父亲的责任,绝不拖延支付抚养费,双方当事人最终就抚养费给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执结。
 
  拘传促和解,解民燃眉急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平度市某家庭农场、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支付刘某化肥款4万余元,经首次执行后仍欠刘某17000元,因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无奈终本。在此次行动开始前,执行法官曾多次联系杨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杨某某多次拒接电话且辩称农场实际经营者是案外人杨某刚,自己不应承担化肥款。17日凌晨,执行法官依法将杨某拘传到庭,对其拒接电话等拒执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严肃告知其若继续拖延逃避执行,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法官释法明理,杨某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当即联系案外人支付8000元案款,并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
 
  情理法并用,腾退难题解
 
  申请执行人张某毅、李某雨与被执行人李某军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李某军擅自占用张某毅、李某雨的土地,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军限期清除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并交还土地。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双方损失与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军沟通,给予其两个月时间清除地上附着物。但李某军态度消极,并以投资损失、天气寒冷为由拖延执行。面对此情况,执行法官果断出击,明确告知其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最终李某军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完毕并交还土地,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行动结束后,平度法院举行了执行工作座谈会,青岛中院执行二庭庭长董则明,平度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海雷,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人以及青岛、平度两级法院部分干警,平度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司法监督员等参加。会上通报了2024年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参会人员就加大执行力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执行干警心理健康疏导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山东平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