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山东法院共有2个法院、4名法官获得表彰。其中,沂源县人民法院和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齐新、诸城市人民法院昌城人民法庭庭长杨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文桥和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审判员王炳申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全国模范法院:
沂源县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全国模范法官:
齐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杨宁(女)诸城市人民法院昌城人民法庭庭长
李文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炳申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