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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县:健全三项机制 做好涉民企合法性审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阳谷县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条款,确保民营经济“法无禁止即可进入”,从源头上保护民营经济跟其他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
 
  一是健全征求意见机制,规范涉民企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制定出台了《阳谷县司法局<关于在作出重大决策及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涉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并要对意见进行研究和反馈。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没有出现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相违背及违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健全动态清理机制,加强涉民营企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等的内容,防止限制市场主体权利、增加市场主体义务以及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文件出台,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
 
  三是健全涉企参与机制,拓宽民营企业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渠道。加强政企沟通,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涉企事项适时召开政企联席会议,拓宽并畅通参与渠道,在制定修改政策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除政企联席会议外,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发函询问、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对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意见,认真研究并提出相关举措。(山东阳谷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