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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滨城区法院发出全市首份调解建议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商丛丛 王月婷)为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健全多元解纷机制,12月23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向某保险公司发出调解建议函。据悉,这是全市法院首份调解建议函。

  据悉,原告赵某某与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双方前期就部分赔偿项目未达成一致意见而进入诉讼程序。审理过程中,法官对原告释法说理后,原告同意与保险公司调解,并就其主张的赔偿数额作出调整。为推进调解进程,滨城区法院向保险公司发出调解建议函。

  交通事故纠纷大多涉及多方利益,赔偿问题复杂,处理周期较长。由于调解结果的灵活性与不确定性,导致保险公司在案件调解中存在审批流程复杂、对调解方案可行性把握不准等问题。调解建议函对案件概况进行了清晰梳理,明确了事故责任与双方争议焦点,让保险公司能迅速了解案件全貌。同时,详细阐述了调解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的优势,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原告调解意愿提供了调解建议要点,有利于保险公司出具调解方案,为当事人协商开出了“方子”,为定分止争拓宽了“路子”。(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