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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感谢信!山东临沂罗庄法院收到当事人双重肯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倩)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法院高兆利团队成功化解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当事人以锦旗+感谢信的方式表达了对法院处理案件耐心细心、认真负责的感激之情。
 
  “纸短情长”
 
  “我深切感受到人民法院不是他人所说的高高在上冷冰冰的司法机构,而是一个有温度、讲法理的地方……
 
  我打心眼里想说,有这么好的法官还愁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吗?”
 
  案情回顾
 
  2021年初,王先生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内容包括住房、配房(储藏室)及车位。2023年,小区建成交房当天,王先生发现储藏室内存在大量水管及多处接头,影响储藏室使用,但开发商在出售时却没有告知储藏室内管道情况。王先生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储藏室买卖合同,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的陈述,法官了解到王先生仍有使用储藏室的实际需求,产生争议的原因主要在于开发商未提前告知储藏室中有无管道等情况,交付后达不到买受人的心理预期,王先生认为目前已交付的储藏室在实际使用中非常不方便,因此才诉至法院。
 
  考虑到这起纠纷涉及营商环境,如果直接判决,后续履行是个问题,不仅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累,对企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为此,承办法官从高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进行了“背靠背”“面对面”调解,向双方释明法理,为其厘清利害关系。
 
  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一次性补偿5000元,王先生放弃解除储藏室买卖合同。随后,王先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该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鲜艳的锦旗与诚意满满的感谢信,承载着当事人对罗庄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与赞扬。罗庄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发扬“如我在诉”精神,认真办理好每一件司法案件,解决好每一起纠纷,以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法院人的担当和作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