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3年10月,原告刘某到山东省滨州邹平市人民法院长山法庭要求立案,称自家50亩山药地因邻地雇佣无人机喷洒农药,导致大面积减产,索赔经济损失11万元。被告李某声称,山药减产有多方面因素,无人机打药不会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拒绝赔付11万元。
因索赔数额太高,一次调解未能见效,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地块相邻,短时间内不会发生调整,简单地一判了之,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这一起纠纷解决不好,以后可能会年年起纠纷。基于此,虽调解工作多次陷入瓶颈,法官仍坚持一遍遍前往山药地实地勘察,多次联系包村干部上门调解、多次前往乡村调解室协商、来回沟通十几次,最终双方对彼此行为表示谅解,原告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案件从11万元调解到以4.5万元结案。
近年来,长山法庭将多元解纷深度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优化多元解纷机制,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今年以来,长山法庭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93件,调解215件,撤诉129件。
长山法庭将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退休干部纳入到调解群体中来,不断完善“社会调解在前、非诉解决优先、法院诉讼在后”的解纷流程。在责任区设立乡村调解室,由村书记、驻村干部担任调解员,联合村干部、老党员调解邻里纠纷、化解家庭矛盾、提供法律咨询,成为村民信任的“和事佬”,老百姓的“贴心人”,在“家门口”解纷争,以法治力量激发基层治理大能量;在邮局、村委会设立法官工作室、“流动法庭”,为群众提供帮办代办、就地调解等服务,缓解偏远乡镇、高龄人群诉讼难的问题;与长山镇府开展合作,设立老韩工作室、老杨调解室,“长山人民法庭、小井责任区乡村调解室”,对涉及家事纠纷、邻里纠纷案件提前介入,帮助查找案件当事人、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从而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同时,开展“法治夜校”,结合法庭办理的买卖合同纠纷、相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编写法律明白纸,将法治课堂搬到村内,为驻村干部普及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驻村干部学会运用法律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与长山镇政府合作,组织开展“心理学调解沟通技巧”专家讲座,为调解员提供调解实用技巧和方法,提升其专业素养,让调解员在化解纠纷的时候学会用法更要用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而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山东邹平市人民法院长山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