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邹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并通过印制学习材料、增设群众咨询热线等举措,为贯彻实施新的文物保护法确保文物安全做好准备工作。
开展专题学习。利用例会时间,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重点围绕关于“处理好发展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推动文物价值挖掘和有效利用”等方面的最新规定进行了集体学习,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全面知晓、理解、熟悉新修订的内容,提高文物执法工作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为方便执法人员的学习及执法工作,邹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专门印制学习材料1000余份,发放给每位执法人员和镇街文保巡查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向文物保护单位和群众普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强化社会监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文物保护的投诉、举报”,为进一步畅通文物保护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破坏文物违法违规行为,邹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原有文化市场公开举报热线0537-5112318的基础上,增设文物保护群众咨询热线0537-3264381,24小时接听处理群众对于文物的咨询和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合力监督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山东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