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完善机制,确保审查程序有章可循
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明确合法性审核范围规范审核程序,压实审核责任,有序解决“谁审核”“审核什么”“怎么审核”等问题,保证政府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违法行为发生,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创新审查方式,确保审查工作质量提升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经司法局审核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做到了邀请政府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协助审查,最大限度的预防法律隐患,推动法律顾问制度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审查队伍水平提高
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交流活动,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总结交流经验等方式,对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深度交流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经验和技巧,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文件清理,确保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有效期制度,明确清理范围、重点、主体、标准和完成时限,同时针对不平等对待企业等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山东阳谷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