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彦平)“请问,您是小路口司法所的陈所长吗?我们是小路口镇王蜂楼村的村民,特地来感谢王某某的。”2024年10月20日,山东省梁山县司法局小路口司法所正在进行一场集中教育学习,这时,两位手捧锦旗的特殊访客走进了大家的视线。他们深情地讲述了王某某的英勇事迹,并对司法所的日常教育管理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时光回溯至2024年10月14日,那是一个看似平凡的下午。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正在家中休息,突然,一股刺鼻的烧焦味打破了宁静。他迅速向外张望,只见邻居家的院子里浓烟滚滚,火势显然已经失控。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紧急情况,王某某毫不犹豫地奔向邻居家。当时,邻居家大门紧锁,凶猛的火势在无人阻拦的情况下迅速蔓延,情况万分危急。
在这危急时刻,王某某第一时间拿起电话联系村干部求助,并飞奔回家拿来灭火器和水桶等工具,毫不犹豫地冲向救火一线。浓烟滚滚中,王某某与陆续赶来的村民们一起,与大火展开了殊死搏斗。一桶桶水向着火舌泼去,一次次勇敢地靠近火源试图控制火势。在众人齐心协力之下,经过一番苦战,火情终于得到了控制,避免了一场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灾难。在这场与火魔的较量中,王某某展现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出色的应急处理能力。他不仅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及时报警,还亲自参与到救援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民的责任与担当。
在社区矫正期间,王某某一直保持着优秀的信用记录。他严格服从监督管理规定,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学习和社区公益服务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而这次救火事件,更是对他矫正成果和信用价值的生动体现。鉴于王某某在此次事件中的出色表现,小路口司法所在教育活动中对他进行了公开表扬,并将他的事迹上报给梁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申请在信用矫正体系中给予其正面评价和相应的奖励。
这次事件不仅彰显了王某某的英勇无畏,更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和信用矫正体系的积极成效。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矫正对象能够逐步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自我价值感,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王某某的案例为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了榜样,我们期待更多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像王某某一样,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信用矫正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推广,能够激励更多的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升个人信用等级,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山东省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