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31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市法院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探索建立不动产自行处置“带封过户(融资)”新模式的有关情况。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带封过户”提高了处置效率,减低了处置成本,而在这其中公证机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济南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10月底,济南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73350件,执结60914件,执行到位161.4亿元;坚持务实创新激发执行效能,为解决查人找物难问题,研发“智慧执行跨部门查控平台”,在2024年全国“数据要素×”大赛山东分赛中获二等奖;坚持府院联动推动综合治理,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和修复机制,推动建设协助法院执行“一件事”项目;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在全国首创不动产处置“带封过户”新模式。
据介绍,“带封过户”是指在公证机构参与下,不经法院司法拍卖程序,由债务人自行出售查封财产,实现不动产在查封情况下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转移登记等手续,最终通过出售财产所得款项实现债务清偿。“带封融资”是指在公证机构参与下,允许债务人以查封财产自行办理抵押融资业务,实现不动产在查封情况下办理抵押登记,最终通过抵押融资所得款项实现债务清偿。
据介绍,执行程序中,传统的财产处置方式是通过司法拍卖的形式对财产进行处置,一般需经过财产调查、评估、公告、一拍、二拍、变卖、过户、腾退等流程,处置周期长、程序繁、费用高、价值不确定大、交付对抗性强。债务人自行处置财产,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财产处置意愿,可以有效实现财产价值,更加及时高效的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但是,不动产带有查封,市场受众对债务人缺乏信心,潜在买受人有限,自行处置成交率低。而“先解封后处置”,对债权人而言存在风险,往往需第三方垫资偿债后方才同意解封,又提高了债务人的交易成本。济南法院坚持有解思维,以“查封的相对效力”为理论基础,探究并遵循立法本意,推出不动产自行处置“带封过户(融资)”模式,激活了长期休眠的法律条款。
张生表示,为推动“带封过户(融资)”模式落地见效,济南法院采取了多项举措。
济南中院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机构等部门多次召开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对“带封过户”模式进行理论论证,创新公证机构参与执行调解机制、交易资金提存模式、带封登记交易机制以及查封不动产按揭贷款机制。多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建立“带封过户”制度流程。
选取济南辖区案件量最大、法拍数量最多的历下法院作为试点法院,筛选被执行人有自行处置意愿的案件,引入公证调解、公证代办、公证提存机制,对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先过户再解封”,实现零风险“带封过户”。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带封过户”模式从执行阶段向诉前诉中阶段、从民事执行案件向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从单一查封案件向多轮查封案件、从二手房向新建商品房、从“带封过户”向“带封融资”扩展。
将“带封过户”模式的推广运用纳入执行重点工作,多次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推广试点经验。丰富执行培训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实务人员讲解“带封过户”制度流程,解答操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在全市法院推广应用。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全市辖区12家法院采用“带封过户”模式成功处置房产110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成交金额达2.1亿元。
“带封过户(融资)”模式的实践,努力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带封过户”模式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尊重债务人的财产处置意愿,降低了执行的对抗性,提升了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有利于债权人权益的快速及时兑现,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多赢共赢。“带封融资”模式,打通了查封财产的融资瓶颈,实现了价值利用最大化,盘活了查封资产,解决了融资需求,为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人创造了重生机会。
“带封过户”模式实现了处置程序的快捷高效,最快7天即可完成交易并结案,提升查封财产处置效率50%以上。审执全流程的适用“带封过户”模式,减少了各方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信用成本等,使权利的保护驶上了快车道。不动产查封状态下的先行过户,为购房者按揭贷款创造了条件,实现了债权利益、财产利益和融资利益的最大化。
同时,有效提升市场交易信心。“带封过户”模式通过公证参与,增加了各方的信任度;借助公证提存,保障了资金安全;采用先过户后解封的方式,确保了交易安全。各部门的联动配合,让当事人和买受人放心安心。交易信心的提升,增加了资源供给和交易机会,激发了市场活力。(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