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冯志强)近年来,市中区司法局坚持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尤其针对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精心打造“法护桑榆 情暖市中 ”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成立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持续为老年人提供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
打造“适老”法律服务平台
在枣庄市诚德医养中心挂牌成立“法护桑榆 情暖市中”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医养中心大厅设置休息区,放置放大镜、老花镜、急救药箱等适老、助老设备;配备专门法律服务办公室,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教育等服务;完善老年人服务无障碍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通道、安排专人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开设老年人法治课堂,定期邀请专业律师为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鼓励引导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组建“援老”法律服务团队
选配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较强业务能力、热心老龄事业、乐于奉献的执业律师组建“法护桑榆 情暖市中”法律服务团队。完善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工作职责,公开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值班信息;定期组织团队律师参加业务培训、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活动,鼓励律师之间开展互助合作,共同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不断提升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注重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助老护老的服务理念。
构建“助老”法律服务体系
以构建“法律服务+”服务体系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模式,融入公证、调解、公益等服务,以优质服务援老、助老、护老。缩短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的期限,支持对老年人申办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针对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个性化的矛盾纠纷化解需求,充分发挥老年人法律服务团队专业优势,把涉老纠纷调解服务从“有”到“优”、由“优”而“强”;组织引导司法行政干警、青年律师、普法志愿者积极参与老年人法律服务活动,着力解决好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养老服务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
开展“护老”法律服务行动
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敬老月”、重阳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制作《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宣传资料,针对养老诈骗、涉老非法集资、销售假冒伪劣保健产品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重点风险问题,组织“法护桑榆 情暖市中”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专题普法宣传,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社区干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到行动中,确保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治宣传进村、入户、到人,提高全社会敬老、爱老、护老的法治意识。(山东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