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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法院创新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邹城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通过共享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信息资源,深化与行政机关衔接,把握府院联动的结合点,创新行政审判诉前和解机制,着力构建“府院联动吹哨人”工作机制,打造“儒议和解”室和解服务品牌,保障行政机关行为在法治轨道平稳运行,共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
 
    今年以来,邹城法院行政案件一审新收同比下降19%,行政案件和解率持续保持在50%以上。
 
    吹响“预警哨”防控相济治案源
 
    多名群众怀着激动的心情赠送给邹城法院一面锦旗,锦旗的背后是这样一个故事:今年6月,邹城法院在处理一起涉及多名群众且争讼多年的行政征收群体诉讼案件中,积极协调邹城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调解,使得这起沉积多年的案件得到了圆满化解。时隔数月,群众代表李某仍激动地告诉记者:“法院法官为了保障我们这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认真倾听我们的诉求,还及时将我们的意见反馈给行政机关,我们都很感激他们。”
 
    在市民刘某诉邹城市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中,经邹城法院行政庭法官分析研判,明确该案属于先行行政复议案件,后准确告知,成功让刘某优先选择行政复议程序保障个人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行政争议解决的两种主要途径,相比之下,行政复议程序更简便、迅速、低成本。良好的衔接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不仅能够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和质量,还能够增强群众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满意度。”邹城法院行政庭庭长孔凡静告诉记者。
 
    依托府院联动“吹哨人”机制,邹城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沟通协作,防控相济加强行政纠纷的源头治理。
 
    邹城法院立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功能定位,探索诉前引流机制,明确行政复议适用情形及告知程序,在行政案件的立案阶段做好释法工作,引导当事人优选行政复议作为救济途径;对于非法定复议前置类案件,告知当事人有选择复议或诉讼的权利。
 
    同时,邹城法院探索做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两种行政争议救济渠道的衔接工作,助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良性互动,将矛盾纠纷实现前端、源头化解。
 
    在邹城法院导诉台、立案窗口及各镇(街)司法所分别放置“云复议”二维码标识牌及标注新行政复议法中复议前置情形的引导牌,成功引导多名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解决纠纷,持续展现行政复议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
 
    邹城法院还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开设“公法中心坐班日”专题活动,行政审判庭工作人员定期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值班,面向群众解答法律疑问,调解矛盾纠纷,将听民意、察民情作为增进办案效能的重要抓手。
 
    邹城法院坚持端口前移、综合施策、步调一致的工作理念,案前打好“预防针”,案中画好“同心圆”。以司法建议为切入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履职,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多发高发类案的深层次问题,主动挖掘根源,找出问题症结,及时向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
 
    近日,针对行政审判中遇到的投诉举报处置查办问题,邹城法院行政审判庭向曲阜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局明确举报监管职责,规范投诉举报处理行为。收到司法建议后,该局积极反馈,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协议、不动产征收等重点领域案件,多次邀集涉案单位联席座谈,确保应诉协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问题隐患梳理稳步跟进,取得了同频共振的良好效果。
 
    吹响“上课哨”,聚焦业务提质效
 
    为增强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进一步营造支持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邹城法院多措并举开展业务培训、以案释法、庭审观摩以及普法宣传,吹响府院联动“上课哨”。
 
    邹城法院常态化邀请司法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收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大讲堂》专题视频培训会议,全方位学习课程传授的防止程序空转,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纠纷源头治理工作优化等具有前瞻性、新颖性、实用性的理论知识及先进经验,参训单位在会后对照查摆日常工作情况,就学习心得,不足之处以及改进措施进行全面总结,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丰富理论储备、拓宽工作视野,为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创新联动工作方式打好理论基础。
 
    邹城法院纵深开展以案促学的培训模式,制定庭审观摩计划,突出行政行为程序正当的本质。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开展调查和辩论,证据定性分析,直面争议焦点问题,加强裁判文书司法说理及判后答疑,帮助行政机关厘清行政行为短板,严把行政行为认定事实关、法律适用关、程序证据关,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今年上半年,选定非法采矿一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及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一案,作为典型行政案件,依法组织庭审观摩活动,邀请行政机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体验行政审判全流程。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科长周志刚告诉记者:“通过旁听庭审,参加案例研讨,能够进一步培养我们执法人员的法律思维,增强执法规范化水平,进而在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邹城法院统筹安排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明确宣传重点,选取典型案例,内容紧扣活动主题,强化宣传力度,特别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作海报、手册、推文,完善普法宣传功能。
 
    邹城法院行政庭干警分别于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联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活动。“法院开展的这些环境保护普法活动,都是群众喜闻乐见的,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俗易懂,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市民张大爷告诉记者。邹城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闽法官表示,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能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制止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主动性,促使他们更加自觉维护生态文明建设。
 
    吹响“服务哨”“儒议和解”全渗透
 
    今年5月,依托府院联动和“儒议和解”工作机制,邹城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拆迁补偿安置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案件。
 
    邹城市某镇某村22户村民,因不满拆迁安置补偿,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引发行政诉讼。邹城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会同司法行政部门、镇政府和村民代表,反复组织了10多次和解活动,耗时一年,终于在今年5月促成22户村民与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成功推动村民与村委会消除矛盾、化解纠纷,村民满意地领到了补偿款。
 
    “系列案件的妥善处置,得益于府院联动机制中法院和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是法院依法履职与群众依法维权之间的一场‘双向奔赴’,既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治政府’声誉,更是提高了司法公信力。”邹城法院院长吕东表示。
 
    早在2021年,邹城法院便率先成立行政争议诉前和解中心,自实体化运行以来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也积累了丰富的行政争议和解工作经验。基于此,该院在今年年初创新打造了“儒议和解”室和解服务品牌,优化全链条行政和解覆盖体系,做到了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和解渗透,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实质化运行。
 
    邹城法院坚持多方协作、共商共调,充分考量行政诉讼案件调解可能性,邀请各方当事人面谈会商,以明确调解、和解详细计划,促成案涉争议纠纷得到解决,赋予源头化解行政争议执行力。
 
    面对行政争议,邹城法院通过电话调研、实地走访、座谈磋商等方式对接当事人、了解真实诉求,开展个案分析,探索形成行政争议和解先行工作模式,切实做到矛盾化解前端化、解决纠纷无案化,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阶段,形成行政争议和解大格局,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在庭审过程中,邹城法院搭建诉讼当事人沟通协调的桥梁,组建由法院主导,行政机关、律师参与配合的“1+1+1”三元化解模式,促使原告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提升行政诉讼撤诉率,实现行政诉讼减负提质。
 
    邹城法院履行判后反馈落实工作,梳理审判执行情况台账,定期汇总总结执行落实隐藏风险,针对生效裁判文书,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约谈见面等方式,解决判决执行后续问题,及时掌握当事人执行情况满意程度,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流程覆盖。
 
    邹城法院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涉及司法领域的各项改革任务,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用好府院联动机制,助推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