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沂水县公证处与县法院举行执行业务交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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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擎司法利剑 护生态安澜  
  ——山东莘县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言辉)徒骇河河水湛蓝,两岸的树木身穿绿装,成群的鸟儿在水面上、芦苇间,时而嬉戏觅食,时而展翅飞翔,为浪漫的秋日增添了许多活力和灵气。马西绿洲,万亩林海,草茂林丰,浓荫蔽地,绿盖遮天,环境宜人。这里,就是“中国最美绿色生态旅游名县”—— 山东莘县。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护航。近年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书写环境资源审判优异答卷,助力辖区生态环境“颜值”和群众“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扛牢责任,打好环资审判“主动仗”
  
  为健全工作体系,该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资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挂牌在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由行政庭负责集中管辖重点生态区域以外的环资案件。主要管辖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集中管辖模式。组建专门环资审判合议庭,合议庭成员由来自行政庭、民庭、刑庭、派出法庭的6名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为环资审判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稳定的审判队伍。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采取公开审判、集中宣判等形式,审理一批涉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类型的案件,通过公正裁判回应群众期待,发挥好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惩戒震慑及指引评价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89件,结案81件,审限内结案率98.75%,位居全市第二位,平均结案时间41.89天,位居全市第一位,案件质效位居全市前列。
  
  协调联动,扩大环资治理“朋友圈”
  
  “通过参加座谈会,聆听了法院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理清了工作思路,今后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守护生态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一位相关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座谈时说。
  
  近日,该院联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召开“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座谈会。县法院、县环保局、大张家镇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和二十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上,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选取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向参会企业经营者以案释法,帮助企业明确今后环保工作方向和重点,为守护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深化协同联动,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资规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到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与县黄河河务局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交流涉黄河环境资源案件的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巡回审判、司法修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
  
  与此同时,该院联合县环保局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通过解答法律问题、讲授环境保护法律、解剖典型案例、解读裁判规则等方式,教育、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丰富和拓宽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内容,让司法实践和企业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形成良性互动,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为辖区内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创新方式,寻求环资修复“最优解”
  
  近日,该院在审理两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行义务,并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在徒骇河放生3万余尾鱼苗,以“放鱼养水”的形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真正做到了惩治犯罪、保护环境、赔偿损失“一判三赢”。
  
  环境资源类案件不能一判了之,生态环境修复才是终极目标。既要让违法者受到惩罚,又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其中,替代性修复是环境资源类案件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重要方式。为此,该院深入推进修复性司法,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坚决用法治力量守护莘县的“碧水蓝天”。积极探索构建“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机制和审判结果执行机制,使被告人在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劳务代偿”“补种复绿”“野生动物救助保护”等多种方式承担责任。
  
  该院在莘县马西林场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融生态修复性、公众参与性和宣传教育性于一体,既可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惩治,又可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还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延伸职能,唱响环资保护“主旋律”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旁听席上,学生们全神贯注,“面对面”“沉浸式”地旁听了生态环境案件审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真切感受到庭审庄重严肃的气氛和法律的威严。近日,该院邀请莘县新城高中四十余名师生旁听了一起环境资源案件的庭审全过程,让学生们体验了真实的环资案件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了一堂生动的环境保护法治教育课。
  
  近年来,该院坚持灵活运用现场普法、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今年以来,该院累计发放有关环资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环资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引导广大群众爱护环境,践行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广大群众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莘县。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表示,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多元协作,不断夯实环资审判工作,办好生态环境“小案件”,撬动绿水青山“大民生”,让绿色成为莘县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底色,以法治之力推动美丽莘县建设不断发展。(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