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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召开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新闻发布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29日,山东高院召开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副院长吕涛发布了中英双语《山东法院服务保障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白皮书(2019-2024年)》,省法院民四庭庭长张传毅发布了涉山东自贸试验区典型案例。会上,吕涛、张传毅和民四庭副庭长康靖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省法院新闻发言人郑红军主持新闻发布会。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自我省自贸区设立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对接、回应自贸区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优化保障机制,全面提升涉自贸区案件审判质效,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是我省自贸区设立5周年。值此之际,省法院编写了《山东法院服务保障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白皮书》,现公开发布。白皮书以工作实践和实地调研为基础,通过大量数字、图表、实例,全面展现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基本情况,旨在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审判工作经验,并采用中英文双语形式,最大程度地方便社会各界了解自贸区司法保障情况,共同为我省自贸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构建服务保障工作体系。近年来,省法院发挥制度“先行”优势,先后制定了《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意见》《关于保障上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对司法保障全省自贸区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和战略谋划。济南、青岛、烟台三地法院以及青岛海事法院,结合本片区建设方案和功能定位,分别制定了具体措施,出台了配套实施办法。全省三级法院强化统筹协调,谋划精准服务,实行上下联动,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自贸区司法保障工作体系。
  
  二是优化审判布局,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在我省自贸区规划期间,省法院就为青岛自贸片区所在地黄岛区人民法院申请获批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针对济南片区跨区划设立的特点,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获批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集中管辖济南高新、历下、历城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2021年10月,青岛中院在青岛自贸片区设立巡回审判庭。2023年2月,青岛中院获批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同期,青岛海事法院自贸片区审判区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全国海事法院首个自贸片区审判区,旨在发挥海事司法的独特优势,服务自贸区海洋经济集成改革。2024年8月,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贸区人民法庭获批设立,专业化审判迈出新的一步。经过持续努力,已实现对涉自贸区案件的相对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
  
  三是实施精品战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自2019年8月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65583件,审结60661件,涉及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法院坚持推行精品审判,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形成了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意见等统一裁判规则。大力推动专业化审判,打造办案新模式,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由“专业法官、专家陪审、专家咨询”组成的“三专合一”的审判模式,专门审理涉自贸区案件。青岛海事法院打造的“互联网+”船舶扣押拍卖管理平台,提高了涉案船舶处置效率,降低了处置费用,该做法入选我省自贸区第三批制度创新成果“最佳实践案例”,获评法治日报2022年“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四是强化务实协作,形成服务保障合力。全省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商务部门、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自贸区内纠纷预防、矛盾调处、风险防范等工作,推动形成自贸区建设工作大协同格局。青岛中院、黄岛区人民法院与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会建立了走访调研、信息共享机制。青岛海事法院与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会、山东海事局等单位,签署“创新提升、法智护航”共建协议,合力破解海事司法服务自贸区营商环境难题。青岛海事法院与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会合作设立了“海员司法救助资金池”,采用资金先行垫付、债权转让等方式,及时解决外籍海员遣返等问题。
  
  五是完善多元解纷,实现纠纷解决便利化。全省法院依法支持仲裁机构、行业调解组织的创新发展,积极构建符合自贸区纠纷特点的多元解纷机制。省法院会同省司法厅先后印发了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支持自贸区打造高水平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和一流仲裁机构。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联合公证机构,首创“诉前调解+赋强公证”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该做法入选我省自贸区第三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青岛中院与青岛仲裁委建立“法仲联动”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机制。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国际仲裁院设立常驻办公场所,配备辅助人员协助开展工作,已有90多起纠纷转入仲裁程序裁决。
  
  六是加大调研宣传,扩大自贸区审判影响力。全省法院先后开展了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全省自贸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等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或规范性意见。针对自贸区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多次向国资委、金融机构等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得到了积极回应。持续加大对涉自贸区审判工作的宣传力度,省法院围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主题,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自贸区典型案例、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青岛海事法院联合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会连续两年举办海事司法创新大会,推动11项海洋合作项目成功落地。
  
  七是突出涉外特色,提升自贸区审判国际公信力。全省法院坚持把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省法院、青岛中院先后与山东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司法实务研究平台,设立外国法查明中心、外语法律文件翻译中心等,强化自贸区涉外法治建设问题研究。认真做好司法协助工作,建立归口管理和集中办理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提高涉外送达效率。组建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领军人才库和储备人才库,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自贸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八是延伸司法服务,提升服务保障工作实效。全省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以案释法,为自贸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青岛中院坚持开展“法律进自贸区”“司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护航自贸区企业发展”等主题调研活动,受到企业普遍欢迎。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建立员额法官联系企业制度,会同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为自贸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26次,出具“法律体检报告”12份。青岛海事法院编纂出版《海事司法文库•合规指引与风险防治》系列丛书,收录合规提示和裁判要旨一千余条,为制度型开放试验区建设提供鲜活司法文献参考。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积极回应自贸区建设中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和需求,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自贸区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推动自贸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山东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