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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司法局发挥“第一书记”作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聚焦乡村振兴中存在的法治保障短板,枣庄市司法局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持续加大对派驻村(居)的法治资源帮扶,将“第一书记”帮扶村转化为法治扶贫的样板村。
  
  9月29日上午,由枣庄市司法局选派“第一书记”肖红华精心组织的法治培训在滕州市南沙河镇徐庄新村启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学法用法,做好法治乡村建设”,由枣庄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暨“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枣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元洙主讲,市派“第一书记”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讲座以《群众身边的法律问题解析》为题,围绕“第一书记”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资金管理、经营合同、征地补偿、生态环保等矛盾风险,进行专业、具体的讲授;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对乡村治理中常见的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宅基地纠纷、老年人权益保障等事项进行实操讲解。
  
  会上,各位“第一书记”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与律师进行了有效地互动,为解决第一书记遇到的法律事务提供了解决渠道和法律支持。活动第二阶段,各位第一书记到上徐村的恒庆公司进行现场参观,并就发展好村办企业,实现村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进行了积极讨论。通过活动的举办,有效提升了“第一书记”法治思维能力和法律素养水平,对于乡村法治人才队伍培养、营造法治乡村建设良好氛围,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枣庄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肖红华被选派到滕州市南沙河镇下徐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以来,始终牢记“法治为民 司法惠民”的工作宗旨,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村委班子法治能力培养和村民的法治帮扶,先后协助“村两委”依法处置村集体涉法事务3件、调解村民矛盾纠纷26件次,协调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00余份,改造扩建村法治广场、法治文化长廊5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尊法守法氛围有效形成。下一步,市司法局选派“第一书记”将持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基层法治人才培养,加大普法宣讲力度,为乡村振兴持续输出法治能量。(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