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王某落下终身残疾。遭遇变故本就不幸,但索赔困难更是让其“雪上加霜”。面对生活困顿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效能,积极攻克案件执行中的难点堵点,成功帮助其讨回了被拖欠了八年的损害赔偿金10万余元。
2016年8月,王某按照董某的安排,从事房屋翻建劳务活动,在给拆除大门平房门楼时房屋突然倒塌,造成其盆骨骨折等多处伤害,虽经住院治疗,但在术后遗留了部分功能障碍。王某起诉至莒县法院要求董某进行赔偿,后经法院判决,董某须支付王某各项费用共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王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采取多项执行措施,督促董某履行义务,但董某在履行部分义务后,便不再继续履行,甚至为了规避执行,常年躲在外地不回家。对此执行干警利用过节归家探亲时机,找到董某家中,并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董某履行部分义务后,再次躲避到外地,不再继续履行剩余义务,并且拒不接听执行干警电话,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由于赔偿款迟迟没有全部到位,加上双方本是同村人,董某的一系列行为让王某及家属十分恼怒,双方矛盾持续升级。为防止冲突进一步扩大,执行干警重新调整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坚决将隐患消弭在萌芽阶段。
“既然单线联系不上董某,我们可以旁敲侧击,通过董某的近亲属向其转达案件情况。”执行干警通过联系董某的亲属,并根据王某及亲属提供的线索,与董某取得了联系。
“逃避执行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执行干警一方面向董某释法明理,一方面做通其思想工作,放下思想顾虑。同时耐心安抚王某及其家属情绪,为进一步的调解工作做好准备。
本着方便当事人原则,执行干警将调解地点选择在了双方“家门口”的村委会。
调解当天,在党委、政府及派出所工作人员通力协作下,执行干警有条不紊地主持双方阐述意见看法,耐心释法说理,努力做通双方工作。最终,历时三个小时,董某承诺将凑齐105000元一次性给付王某。三日后,双方如约来到法院,董某将全部钱款转账到了王某的银行账户。(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