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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邑司法局:送法到田间地头,法治护航丰收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治波)“大叔,咱这一片地是从别人手中流转的,签订了承包合同,并且约定了固定的价格,合同里面也没有价格弹性调整机制,咱约定的是每年秋季玉米收获后交付承包款,今年咱还是应该按照合同办事,但是我看你这个承包合同有些瑕疵,你放心,等今年承包款结算后,我和咱村的法律顾问一起重新给你起草个合同,让你吃个定心丸……”秋季到来,丰收在即,在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金台社区的玉米田地头上,石埠司法所所长李亚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且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护航丰收季。
  
  进入9月,昌邑市司法局启动“法护丰收季”主题活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160余人下沉一线,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村头巷尾、田间地头,打通了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为更好开展“法护丰收季”主题活动,昌邑市司法局创新“三到田间地头”模式。第一个“到田间地头”是坚持将普法宣传送到田间地头。“各位父老乡亲,今年咱又丰收在即,晒粮食的时候咱要注意,不要摆放石块、酒瓶和树枝等作为遮挡物。我给大家讲个身边的案例,去年的时候,为了不让过往车辆碾压自己的粮食,王某在公路晒粮的时候设置了石块,刘某驾车经过时躲避不及撞上石块,人受伤、车辆受损……最后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受害人刘某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等损失共计8万多元……”最近这段时间,柳疃司法所所长代武斌拿着大喇叭,进东村、去西村,给晒粮群众“以案释法”。
  
  活动以来,昌邑市司法局积极收集群众秋收生产法治需求,以民法典、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系列活动。并在宣传活动中充分调动村庄法律明白人的积极性,发挥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改变“摆桌子、发传单”的传统方式,以法治故事“口口传”、法治案例“村村响”等特色模式,普法人员在田间地头“唠嗑式”以案释法,利用村委“大喇叭”播放法治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目前,已开展多样化以案释法活动100多场次,辐射了300多个村庄。
  
  第二个“到田间地头”是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到田间地头。目前,昌邑市卜庄镇大陆村梨枣、饮马镇山阳村大梨都进入了收获期,外地客商也接踵而至,为服务好农产品销售,调解小分队进驻到了村里,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丰收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为了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昌邑市司法局紧盯相邻关系、道路交通、土地纠纷等秋收秋种期间高发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采取“定点+流动”的方式,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丰收季生产的和谐稳定。“定点”即在镇街区、村(社区)调解室设置固定的丰收季生产矛盾纠纷调解室,通过“坐诊”的方式调处纠纷;“流动”即组织矛盾纠纷调处小分队,在村庄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开展“巡逻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现场进行调解。目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0多件,矛盾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最后,是将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展法律咨询、公证事项办理等法律服务,特别是对因内涝、农资问题造成减产损失的问题,公证团队在田间地头“一线办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开展丰收季“法治体检”,对土地经营权流程、秋粮销售等合同提出专业意见,帮助规避潜在风险,依法维护农民兄弟合法权益。(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