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11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2023年,全市一审行政案件收案2435件,虽然比2022年下降8.3%,但收案数超过2000件。新收二审行政案件682件,同比增长1.79%;新收行政非诉案件401件,同比增长6.4%,其中裁定准予执行285件,准予执行率70.2%。行政案件类型出现新变化。征收补偿、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履行法定职责、政府信息公开等类型案件仍持续多发。涉及行政协议、工商登记、婚姻登记、行政许可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败诉类型相对集中。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99件,占一审结案数的3.88%。败诉案件所涉行政机关、管理领域相对集中,主要涉及征收补偿、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处罚等。
精准发力多元解纷,主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妥善批量化解涉棚户区改造等案件430余起,助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依法审理涉环堤公园、鲁南高铁、菏泽公共卫生中心等30多个项目引发的土地征收行政争议,保障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对“办证难”、工伤认定、治安行政处罚等涉民生案件,建立败诉案件风险提示和判前沟通机制。支持行政机关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破坏市场秩序、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着重保护市场主体在自然资源出让、政府特许经营、招商引资等纠纷中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协同发力府院联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协同配合、多元共治新模式,实质性推进府院联动和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工作。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市司法局2023年受理复议案件1032件,同比增长61.5%,纠错率19.57%。通过多方联动,无缝衔接,共化争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复议、诉讼过程中委托和解中心进行调解,2023年全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功化解案件892件。
持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着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调查取证工作。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特别是在征收拆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涉及民生权益的重大决策作出前,切实履行公开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旁听庭审、案例研讨和实地调研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加强论证说理工作。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强化相关环节的辨法析理、逻辑论证;在作出行政行为后,做好针对相对人的答疑释惑、情绪安抚工作。建立败诉案件共享机制。定期对败诉案件进行分析,对于执法薄弱领域进行统一培训,纳入考核。持续促进行政争议多路径解决。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提升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成效。加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的工作力度,促使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在诉前达成和解,从源头解决纠纷,防范风险。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规范有序、理性平和、创新服务的行政执法环境。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35周年。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求真务实,守正创新,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围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努力为法治菏泽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