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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河法院集中执行不停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文超 李延文)为进一步促进执行公开、提升执行质效,强化执行威慑力,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兑现,9月6日,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5时,商河法院的门口,警灯在星光下闪烁,多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随着执行局局长纪鹏飞的一声令下,执行队伍闻令而动,按照既定方案火速奔赴执行现场。
  
  20分钟后,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王某住所,当事人睡眼惺忪地开了门。看清执行法官身上的制服、手中的证件,王某才彻底清醒。
  
  王某向银行借款13万元,期限为1年。当贷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未能足额归还。于是银行将王某诉至法院并胜诉。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按期还款,该银行随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陶玉东本着既能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又给予被执行人还款时间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法规,告诉其不及时偿还案款可能带来的后果,一方面也给申请执行人讲明被执行人目前的经济状况,以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
  
  经过法官释法析理、耐心引导,银行终于同意与被执行人王某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并于当天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李某把玉米卖给刘某,刘某开具收购凭证却未支付款项。于是,李某将其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偿还对方粮食款1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履行,李某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一龙向刘某明确解释相关法律后果,包括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这些举措促使刘某意识到,继续拖延的不利后果。
  
  最终,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当场支付粮食款1万元。至此,该笔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完成。
  
  10时,执行干警顺利执结一起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0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张某向银行借款30万元,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偿还贷款,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控,扣划部分款项,并约谈被执行人,向其分析利弊。经过多次沟通,最终被执行人意识到失信行为对自身生活的不利影响,表示愿意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并积极联系亲属筹集,将30万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某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此次集中行动中,依法将其拘传到庭。执行干警反复对周某释明法理,但其仍不予理会,声称自己没钱、无法偿还借款。鉴于周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为维护司法权威,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法院依法作出对周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执行干警们经过4个小时的持续奋战,辗转4个乡镇,驱车近200公里,共传唤被执行人6人,达成和解案件5起,拘留1人,执行到位32万元,取得较好的成效。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本次集中行动,是执行工作的缩影。商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司继月表示,下一步,商河法院将继续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以强有力的举措、实实在在的作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