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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密市司法局:法制审核“三聚焦” 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高密市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制审核“制度、流程、责任”三个关键,打好合法性审核“组合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聚焦完善体制机制,统一法制审核“度量尺”。一是构建“4+X”工作体系。印发《高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高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常务会议议题等4个领域,以及其他重大涉法事务(即“X”)纳入审查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研究,进一步推动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二是组建法治审核“智囊团”。推行“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业务骨干”共同审查工作机制,印发《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团队的通知》,外聘10名法律顾问,聘任1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成员,整合公职律师资源,选取法律业务尖子,为政府决策打造“外脑”,夯实合法性审核工作基础,助推全市行政决策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聚焦法制审核程序,筑牢依法决策“防火墙”。一是建立统筹审核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局长“法律顾问”总把关作用,推行司法局长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工作机制,组织对议题进行法律把关,及时“叫停”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议题,依法把好“会议准入”关口;健全涉及重大疑难问题文件集体会商机制,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对涉及疑难、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文件和事项开展联合会审,确保政府每项工作都能依法依规决策。二是建立分级审核机制。构建部门内部审查、政府法治机构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建立“法律顾问初审、科室复审、分管领导评审、主要领导把关”的“四级审核”机制,筑牢依法决策“防火墙”。近年来,累计审查市政府文件125件,协议80件,请示4件,发现问题300余处,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209份,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聚焦监督执行效能,立好规范管理“坐标系”。一是创新协同监督机制。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推动市司法局法治科与市法院行政庭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与合法性审核工作衔接,构建贯通协同监督体系,近年来,共纠错违规政策文件1件,全市行政规范性纠错率达到100%。二是坚持动态清理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适时根据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等时机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废除“过时、超限”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和减损公民、法人及其组织权利等情况的政策规定,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近年来,共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精神、不适应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60件,有力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山东省高密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