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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历城区法院:用法治力量保护黄河生态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想)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自天涯。黄河(历城段)位于黄河下游右岸,属于下游弯曲型窄河道。河道长度26.95公里,堤防工程全长31.21公里。

  为更好地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2020年8月,山东省济南市首家涉及黄河的环境资源法庭——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黄河法庭揭牌成立。

  4年来,历城法院审理了多起涉黄河生态保护的案件,‌ 案件涉及黄河生态保护各方面,‌ 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采矿,‌ 危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案件的审理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惩处,‌ 也是对黄河生态环境的一种积极保护。

  对违法行为说“不”

  在黄河汛期到来前,历城法院处理了一起历城区黄河河务局与杜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多年来,杜某擅自占用河务局的梨园及荒地30余亩,并在梨园建设房屋6间,经河务局多次催促,杜某一直拖延腾退。在该院判决杜某搬离梨园和荒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后,杜某仍然拒绝搬离。

  区黄河河务局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张贴限期腾退公告。执行干警多次向当事人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最终,杜某腾退了梨园及荒地。

  “历城法院坚决打击以杜某等人为代表的强占行为,全面保障雨季来临前黄河流域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体现了法院的司法担当。”在历城法院副院长马悦静看来,黄河(历城段)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全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为此,历城法院与区黄河河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完善黄河(历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促进黄河执法与司法服务有效衔接。双方共同建立执法司法常态联络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会商,紧急情况发生时,可随时召开,对侵占、毁坏黄河水利工程及堤防等违法行为坚决说“不”。

  综合治理黄河生态环境

  “呼风唤雨卷波澜,一路高歌多少难。自古险工在黄河,河底高悬急转弯。”这是对黄河险工的形象描述。险工是指为了提高堤防抗御洪水的能力,在经常靠水堤防的堤段有计划修建的防护工程。黄河大堤盖家沟险工处于黄河(历城段)的起点,也是黄河在济南的第九道急转弯。目前,该辖区已建成3座跨河桥梁,这些桥梁打开了历城区跨河发展的大门。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当天,在盖家沟险工,历城法院、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等15家单位联合成立山东省首家黄河生态保护联防综治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防综治办公室”)。

  一年多来,联防综治办公室采用“日常巡查+联合执法+联席会议”模式,重点整治了黄河滩区等地的护林防火、环境卫生、污染防治、非法捕鱼、破坏防汛设施及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河道行洪、破坏黄河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巡查全覆盖、执法零容忍、整治见成效”,为保护母亲河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不久前,黄河法庭开庭审理了区黄河河务局与刘某合同纠纷案,并当庭宣判。被告刘某与区黄河河务局签订了黄河淤背区临时占用协议。协议期间,刘某违反协议约定,擅自转租第三人。为保障黄河生态环境安全,区黄河河务局向历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被告返还淤背区工程并恢复原状。承办法官在查明该案事实后当庭宣判,支持了区黄河河务局的诉讼请求。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4年来,历城法院始终坚持最严法治观,依法惩处涉黄河污染环境、非法采矿及破坏性开采等犯罪行为,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

  “邸某、鲁某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日前,主审法官王闯在黄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被告人邸某、鲁某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其租用的院内开办小作坊,直接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废水排入院外的渗坑。该渗坑距离黄河仅50米。渗坑内水质检测结果显示,废水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已对周边水资源及土壤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严重污染了环境。

  “若废水流入黄河,必然对黄河水质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在王闯看来,本案的依法判决,极大震慑了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也提醒群众绝不能为了牟利去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黄河法庭成立以来,审理了9起涉黄河案件,其中,处理6起合同纠纷案、2起强制执行案,黄河周边生态环境和工程面貌得到了有效改善。

  在黄河法庭揭牌当天,在黄河盖家沟河段,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城法院、市黄河河务局、区黄河河务局联合建成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济南基地。该基地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致力于将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惩戒破坏环境资源行为与生态环境修复相衔接,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的责任承担新方式。

  自此,黄河法庭与河务部门以基地为载体,将黄河流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并将以案释法活动延伸至基地附近的沿黄河村镇、中小学校及涉河项目建设现场。

  “把案件庭审组织到黄河,把司法宣传实施到黄河,把生态修复落实到黄河。”历城法院院长牟宗伟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以司法之力助力打造“沿黄创新融合发展示范区”,为黄河(历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支撑与服务。(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