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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 强制执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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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廖春雪)为表示感谢,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将绣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尚丹丹的手中。鲜红的锦旗,诠释着当事人对该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秦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与李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秦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秦某与李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因当事人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秦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需赔偿秦某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秦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尚丹丹多次敦促被执行人李某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但李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赔偿。经法院多次传唤,李某拒不到庭。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找也无果。针对上述情况,尚丹丹法官随即制定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的方案,依法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发现李某名下登记不动产一处,但已设定抵押权,即便对房产进行强制拍卖,抵押权优先受偿后也几近无案款剩余;除此之外,未发现李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在执行案件陷入困境的同时,申请执行人秦某因病死亡。秦某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共四子一女,悲痛交加之余,向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在谈及被执行人李某时,秦某的五个子女情绪激动、悲愤难忍,认为正是因为交通事故的发生才加速了其父亲的死亡。

  眼看矛盾日益激化,被执行人李某仍旧无任何履行意愿,既不向法院如实报告个人财产,亦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并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多次前往李某住所进行找人,终于在一次凌晨行动中将李某堵个正着,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尚丹丹在向李某释法明理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讲明逃避执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劝说其主动履行,但李某以收入低、无力履行等理由搪塞。

  针对这种情况,在报请院长批准后,该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指派法警准备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拘留前的体检。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李某的态度终于发生转变,当即联系家人积极筹措赔偿款,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两次支付执行款共计21万元。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执”的是公平正义,“行”的是为民情怀。近年来,该院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依法强制执行同频共振,针对不同的被执行人,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用强有力的执行“力度”来传递司法的“温度”,以司法公信力提升助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