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林轩)近日,被执行人李某风尘仆仆地来到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向执行局赠送一面绣有“公正执法扬正气 恪尽职守解民忧”字样的锦旗,盛赞执行干警有温度、有速度的执行作风,感谢执行干警暖心解忧的为民情怀。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23年5月16日,李某驾驶某木业公司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后经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东阿大队认定,李某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在向李某催要赔偿未果后,某木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某木业公司损失284284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东阿县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李某收到法律文书后及时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积极偿还申请执行人某木业公司的财产损失,并请求法院能够尽快解除冻结的银行卡,以便如期偿还贷款。看李某很是着急,执行干警及时联系申请人某木业公司。当日下午三点,某木业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李某当场向某木业公司支付11万元,剩余赔偿款分两年还清。在征得某木业公司的同意后,执行干警暂时给李某解除了冻结的银行卡。
事后,东阿县法院执行干警又仔细查阅卷宗,发现该案在诉讼之前已经保全,也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4张银行卡。执行干警了解到解除保全程序,需要申请执行人某木业公司向法院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书。为此,执行干警告知李某后,又积极耐心地劝说某木业公司负责人,最终某木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书。此时已晚上八点整,执行干警通过耐心工作和不懈努力,终于解决了李某的燃眉之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