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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任城区法院:一位当事人的两面锦旗和双倍认可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当事人范某来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南张法庭,将“清正廉洁,公正执法”和“执法高效,公平公正”两面锦旗分别送到王洪亮庭长和张尊冉法官手中,对承办其案件的两位法官及团队表达真挚感谢。为何一位当事人要给两位法官送锦旗呢?这一切要从当事人所涉及的两起案件说起。
 
  既是被告又是原告
 
  范某在南张法庭涉及两起民事合同纠纷案件,两案均由问题二手车连环买卖而引起,分别由王洪亮和张尊冉两位法官承办。
 
  案件一,李某在范某经营的车行处购买二手车一辆,后发现车行所交付车辆的车架号与实际车架号不一致,便以此为由诉至法院,范某在此案中是被告。王洪亮收到此案后,在综合考虑违约情况、过错程度的基础上最终判令解除合同、被告退还购车款并支付违约金。
 
  案件二,判决生效后,范某又以其经营车行的名义将向其出售案涉二手车的上游卖家孙某、梁某诉至法庭,范某在此案中是原告,该案由张尊冉承办。张尊冉根据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判令解除合同、此案被告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损失。
 
  既维护原告又维护被告权益
 
  一处法庭的两位法官,均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的具体诉求,深入了解双方的争议点所在,庭后又积极与原被告双方沟通,特别是与既是被告又是原告的范某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实质化解纠纷的角度去考虑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两位法官多次针对案情进行了研究讨论,最终出具的两个判决结果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两起二手车辆买卖产生的纠纷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
 
  正是王洪亮法官和张尊冉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守情法结合,让当事人范某无论是作为被告身份的败诉判决,还是作为原告主体的胜诉结果,均能充分理解并接受,亦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司法的温情,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送锦旗的那一幕。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任城法院人的鞭策和鼓舞。任城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理念高效化解纠纷,认真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