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同时应案件当事人申请,向其发放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
以往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会有涉及双方家庭纠纷细节、子女信息等隐私内容,《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该离婚纠纷案原告与被告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现均有离婚意向,却无法对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达成一致,遂原告起诉到崂山法院,要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的同时,应案件当事人申请,向双方送达了《离婚证明书》,这也是崂山法院发出的首份制式《离婚证明书》。(山东省青岛市崂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