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的通报》,青州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获评”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青州是国家历史名城和园林城市,近年来,青州法院着力打造“法护青韵”环资品牌,贯彻“三合一”集中审理和“三便原则”,联合出台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和司法修复方面的机制,发布千年古树司法保护令,2起文物方面案例入选省、市法院典型案例,并在弥河、邵庄两镇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工作站和司法修复基地,努力实现专业、就近和巡回审判相结合,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青州法院将继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专业化审判办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并深化环境资源保护的合作交流和共治格局,用法治力量筑牢生态文明的绿色屏障,助力经济社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青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