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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中院“儒韵法声·媒体行”活动走进微山县法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志峰)8月9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儒韵法声·媒体行”活动在济宁市微山县人民法院举行,推介微山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润微湖品牌。
 
  近年来,微山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南四湖综合环境治理体系,实施环资“三合一”审判机制,为生态环境保护披上“法治铠甲”,绘就微山湖畔新“枫”景。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强微山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施了一系列水环境治理、湿地保护等工程,有效改善了湖区生态环境质量。
 
  据微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庆友介绍,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起步早,2015年率先在山东省基层法院中成立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平台好,结合湖域广泛特点,运用“公正号”审判船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有力提升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观念;修复方式新,在传统的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判令支付生态环境修复金等基础上,还创新性引入了碳汇补偿这一新型生态修复方式,为湖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司法保护动能;工作成效实,先后3次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入选2020年度山东省最美政法成绩单,2022年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2023年荣获山东省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优秀成果奖。淄博市高青县法院、泗水县法院等兄弟法院先后前来学习交流,全国人大、省人大调研组等前来开展专题调研。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先后报道经验做法。
 
  活动现场,媒体记者观摩微山县法院第一审判庭被告人张某江滥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在追究被告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刑事责任的同时,积极引导被告人以补植复绿的方式弥补碳汇损失,并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实现生态修复与“双碳目标”的多元价值。(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