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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即墨法院开展“蓝色风暴”夏雨集中执行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盛坤)8月9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法院继续开展“蓝色风暴”夏雨集中执行行动,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此次行动共派出执行干警14人,警车4辆,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结案件2件,执行和解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27.12万元。
 
  刁某某与青岛某工程机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当向刁某某支付工资42000元。裁决书送达后,该公司未及时向刁某某支付工资,刁某某遂向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青岛某工程机械公司没有可执行财产,又通过电话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某某。董某某表示公司经营艰难,无力支付工人工资。执行法官电话传唤董某某到法院申报公司财产,董某某以人在外地为由拒不到法院。
 
  当日清晨6点,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来到董某某的住处,依法将董某某拘传至法院。在回法院的路上,执行法官耐心劝导董某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董某某无动于衷,坚称企业经营困难,没有支付能力,其个人只能凑出10000元先行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刁某某。到达法院后,在执行法官主持双方和解过程中,董某某不仅不愿履行义务,且对申请执行人态度蛮横,恶语相向,执行法官见状决定依法对董某某实施司法拘留。在向董某某宣读拘留决定书时,董某某慌了神,马上改口说自己可以找朋友送钱来。不到半小时,董某某的朋友带现金来到法院,现场足额支付了所欠工资,该案执结。
 
  徐某某与邱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邱某某限期支付徐某某运费9100元。判决生效后邱某某仍拒不履行,徐某某遂向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邱某某,后经调查得知,邱某某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在拘留结束后,执行干警到邱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向其释明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可以对其作出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和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听到“司法拘留”后,邱某某马上表态自己愿意履行,后邱某某向徐某某足额支付了全部欠款,该案执结。
 
  “小标的”关系“大民生”。即墨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以坚定决心、坚实举措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