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绿水青山“卫士”
——山东青岛李沧法院开展野生植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意识,在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山东省青岛市李沧法院干警走进李村公园及东山花卉市场,开展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源头、链条治理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向来往群众及市场商户发放了身边常见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宣传册,让群众直观了解身边的珍贵野生植物,并认识到保护野生植物的重要性。同时,通过以案释法,详细介绍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入刑情形和条件,教育引导群众在生活、经营中注意甄别植物品种,杜绝采挖、交易红毛狗蕨、青岛百合为代表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精心制作的普法宣传册、耐心细致的讲解受到一致好评,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30余人次。
下一步,李沧法院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同时立足环境司法职能,夯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基础,让正义的天平托起李沧的盎然绿色。(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