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在一起涉及“碰瓷式”打假维权的案件中,城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景艳丽凭借敏锐的司法洞察力和坚定的法律信仰,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赵某的不合理诉求,有效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和商家的合法权益,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树立了典范。
据法官介绍,2023年2月至3月期间,原告赵某在被告某海参店开设的电商APP店铺内大量购买淡干海参,随后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一赔十。然而,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景艳丽通过细致的调查和研判,发现赵某的消费行为与正常消费者存在显著差异,且其在购买期间还向其他商家发起类似诉讼,显示出其并非为生活消费而购买海参的真实消费者身份。
面对赵某的鉴定申请,承办法官基于事实和法律,果断拒绝,并在审理过程中顶住了赵某通过骚扰电话、无理信访等手段施加的巨大压力。经过六个月的严谨审理,法院最终依法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此后,赵某虽提起上诉,但因未按时交纳上诉费而被上级法院按撤回上诉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过程中,赵某终于承认了其以职业打假为生的真实身份,并表达了与商家协商退款退货的意愿。这一转变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彰显了承办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智慧和决心。
被告某海参店在得知办案法官的公正判决后,特意送来锦旗以表感激。同时,该店经营者矫某也表示将吸取教训,坚持合法经营,严守产品质量关。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是对职业打假人无理诉求的有力回击,更是对市场经营秩序和营商环境的有力维护。城阳区人民法院法官景艳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此案的审理结果,不仅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案例指引,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城阳城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原则,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