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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滨城区法院:执行+救助,100万元里的司法力度和温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2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继续冒着酷暑查人找物。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集中执行过程中,同步开展司法救助,为劳务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9个案件的9名困难家庭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4.58万元。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得知法官上门为其送达司法救助金,申请人张某的妻子眼含热泪激动地说。
 
  张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生活无法自理,家中还有老人需赡养,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不堪重负。被执行人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赔偿款一直未能履行到位。经过走访及核查,滨城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小组认为张某符合救助条件,依法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
 
  执行过程中,司法救助工作小组与执行干警一道来到张某家中,了解了张某病情以及生活状况,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现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早日走出困境。
 
  带着群众的肯定和赞誉,执行干警更加意志坚定、信心满满,表示为了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论严寒酷暑,一定要将执行进行到底。
 
  经过6个多小时的奔波,本次集中执行,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和解2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54.4万元,联同司法救助金共计约100万元。
 
  冯某申请执行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1万余元,执行干警多次到王某家中查找未果,这次行动中终于落网,迫于执行威慑,王某全部履行付款义务。
 
  甄某申请执行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刘某因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被多次拘传,但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本次行动中找到刘某时,其态度蛮横、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拘传措施。拘传到院后,经释法说理,刘某当庭还款4000元。
 
  魏某申请执行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多次传唤于某,数次上门查找也未发现其踪影。此次集中行动,通过严密布控,在其家中将其拘传。拘传到庭后,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于某主动提出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某当庭交纳8600元。
 
  郝某申请执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金额52万余元,本次行动将李某进行了拘传。到庭后,执行干警巧妙变通执行方式,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以物抵债折抵全部执行款。
 
  在集中执行过程中发放司法救助金,是滨城法院扎实开展“三强三优”专项行动,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又一创新和务实举措,既为申请救助人减少了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彰显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滨城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灵活运用“执行+救助”等多种新模式,推动“三强三优”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厚植“如我在诉、情同此心”情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工作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开创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