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谢谢法官耐心调解,让我尽快拿到了赔偿款,减少了诉讼成本”,原告周某高兴地说。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法院成功化解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原告周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2024年5月与被告张某驾驶的车辆发生剐蹭,车辆维修期间不能正常营运,起诉至莒县法院请求赔偿停运损失3200元。承办法官在查阅案件卷宗后,发现原告周某要求赔偿停运损失并未经过法院委托评估,如果启动鉴定程序不仅增加当事人诉累,也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
为尽快化解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联系原告周某,与周某说道:“请求停运损失需要法院委托评估,评估费需要原告先行支付,而且委托评估时间较长,咱们请求数额不多,为了节省成本可以先调解调解。”
在与周某沟通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其调解意愿强烈,于是联系被告张某沟通,张某代理人表示,其当事人作为原告起诉范某、某保险公司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案件也已起诉到法院,待这起案子结束之后,再赔付周某的损失。
与张某沟通好后,承办法官联系原告周某说:“被告张某现在还有一个交通事故的案子正在处理中,张某希望这个案子处理完之后,再赔付你的损失,希望咱们也能够稍微等等人家。”原告周某表示同意。
承办法官考虑到两起案件有相同当事人,决定让周某在张某作为原告的案件调解时,一起过来旁听。承办法官与张某起诉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让其到庭调解。
经过多次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张某与范某、某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过付。周某的赔偿款,张某也随即赔付,两起案件顺利得到化解。(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