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召海)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公证在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方面的职能作用,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公证处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围绕大局落实举措,切实筑牢金融安全“法律防火墙”,为全县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注入“证”能量。
一是加强制度设计,汇聚工作合力。针对通过公证手段防范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县法院、县司法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多次进行座谈研讨、走访调研,于5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领域公证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公证服务金融领域的具体内容、类型、方式等,明确了各方职责任务,在制度层面形成了目标一致、职责明晰、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做好前端服务,管控借贷风险。今年以来县公证处先后与县农行、县农商行建立公证综合法律服务合作关系,合作双方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密切关注金融领域风险的新态势、新特征、新表现,坚持规范操作,确保六个到位(即借贷主体资格审查到位、相关文件材料审核到位、法律风险提示告知到位、借贷意向意愿固定到位、赋强特定条款设定到位、在场签字盖章证明到位),将公证助力金融法律风险管理融入赋强公证办理各环节、全过程。
三是做好后期服务,推动债务履行。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依法、审慎审查触发强制执行条款和债务履行情况,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出具强制执行证书,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实现金融机构借款债权,有效降低了执行的诉讼和时间成本,大大降低了金融领域风险。截至目前共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47件,出具执行证书约6件。(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