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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崂山区法院聚力打造金融纠纷化解治理样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聪聪 代丛蔚)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司法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持续从高效审判、多元解纷和风险防治“三向发力”,成立“金法E站”,聚力打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线下+线上”一站式解纷模式,为加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多元化解贡献“崂山经验”。

  聚焦质效提升,激发“多快好省”新活力

  崂山区法院成立山东省首家金融与互联网专业法庭,由金家岭人民法庭集中管辖借款合同、保险、票据等金融类案件,实行金融案件相对集中和专业化审判。设立5个金融案件审判团队,按照“1+2+1”或“1+3”的模式加强人员配备,根据金融案件的复杂程度实行繁简分流式审理。

  崂山区法院发挥要素式审判机制作用,向金融机构推广使用要素式起诉状模板,引导诉讼当事人规范表述诉讼要素。持续简化办案程序,推行要素式庭审,集中时间多案连审,制作表格式要素化判决书,向集约要效率。坚持“程序简化,当事人权利不减损”的理念,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金融案件,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崂山区法院根据金融纠纷批量化、类型化、数量多、跨时空等特点,自2018年起率先探索“线上纠纷线上解决”办案模式,研发打造“金融案件智审平台”,实现金融案件在线快捷、批量、智能办理。走访调研多家金融机构,在“山东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增设“金融智审”模块,拓增金融案件线上办理类别,不断完善金融线上办理功能,截至目前,线上办理金融案件4万余件。

  聚焦诉前化解,打造多元解纷新“枫”景

  崂山区法院聚焦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安排指导专员做好案件办理内外分流,引导存在调解可能的当事人选择效率高、无费用的诉前调解程序。崂山区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合签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样板联建共建协议》,形成一套监管、法院、仲裁、公安、银行等金融纠纷“央地协同”联动化解工作机制。设立集诉源治理、诉前调解、法治宣传、司法确认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金法E站”,进一步推动金融纠纷高效化解。

  崂山区法院加强与青岛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青岛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沟通对接,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由调解组织派员常驻,做到现场接案、现场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大幅提升。积极探索以“首案示范+类案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针对涉众型、金融不良资产、房地产等社会影响广泛的金融纠纷,以首例示范判决或调解引导系列性、群体性类案快速调解,实现案件办理公平公正、快捷方便。

  聚焦发展所需,构建多维服务新体系

  崂山区法院立足“抓前端、治未病”,开展“金融司法系列行”活动,通报金融审判情况和案件信息数据,分析金融审判发展态势,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向辖区发放《金融审判调查问卷》15份,了解金融机构每年预计起诉案件类型及数量、相关案件开展模式、证据类型等,精准了解金融企业司法需求。今年3月,发出山东省首批3份《预查废证明》,已累计发出37份,针对涉案债务人及保证人案涉他执、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金融机构可凭此证明进行不良资产处置,避免诉讼程序空转,极大缩短不良债权核销周期,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的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出台《支持金融区高质量发展意见》,派驻审判团队入驻“金智谷”,为解决新类型金融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崂山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用好司法建议“工具箱”,加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力度,精准把脉防范金融风险。从完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授信审查和授信后跟踪、规范债务追收和不良资产处置、强化银行内部风险管控和人员管理、落实“二号司法建议”等方面,向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0余份,期限内回复率均达到100%。

  崂山区法院强化司法裁判示范效应,通过发布金融审判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引、评价和引领作用,构建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深化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依法及时发布失信、限高信息,对于失信被执行人、金融企业加强借贷和发卡限制,减少金融纠纷发生,推动全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鼓励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