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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司法:源头化解家事纠纷,护航和谐好家“枫”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吴允峰)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山东省泰安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阳光家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活动,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多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活动开展以来,组织矛盾纠纷排查2132次,预防化解矛盾纠纷1218件,化解婚恋、赡养、抚养等纠纷案件2067件。
 
  健全调解组织,依法规范运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妇联、民政、法院等部门积极衔接,市级及6个县(市、区)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9个,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便捷、热情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等服务,及时发现并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化解。在乡镇(街道)、村居,依托一站式矛调中心、乡镇和村级调解组织,发挥调解员、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进行摸排,积极化解婚姻家事纠纷,构建起覆盖城乡、协作联动的婚姻家庭调解组织网络,全力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新泰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岱岳区在教体局、学校成立调委会11个,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有效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优势,集中高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建强调解队伍,提升调处能力。突出专职专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确保婚姻家庭调委会、调解室分别不少于3名、1名具有一定专业素养和调解工作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我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职调解员25名,兼职调解员920名。成立2个调解专家库,为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支撑,吸纳市民政局、法院、教体局、各乡镇街道、平安协会等调解行家能手以及村(居)法律顾问等加入专家库,夯实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队伍基础。东平县实施“调解员+志愿者”联合服务模式,探索创立“七步走”工作法,有效预防化解婚烟家庭领域风险隐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民政、妇联共同建设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专业性指导,并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培训计划,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培训14次,培训74人次。
 
  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突出源头治理。把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与网格化建设、调解员纠纷排查工作结合起来,依托各级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日常排查、专项排查等,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紧盯有婚姻关系、抚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家庭,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把各类婚姻家庭纠纷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突出法治思维。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各县市区司法局联合法院、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专项普法活动,举办“幸福护航•家家安康”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村)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注重儿童的成长教育,倡导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和谐家庭。突出衔接联动。加强多部门联动,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资源,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提供情绪疏导、纠纷调解、婚姻关系指导、危机干预等服务。与法院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引导当事人避免亲人对簿公堂的情况,以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的诉前调解方式,低成本、高效率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山东省泰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