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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言辉)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人民法院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以专业审判、柔性司法、合力共治构建“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审判为基,撑起健康成长“保护网”

  近年来,莘县法院始终坚持少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不断加强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成立少年法庭和家事审判团队,挑选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并善于做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明确涉少案件的分案范围,细化案件的办理流程,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贯穿全过程、各环节。

  司法实践中,莘县法院少审审判团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为遭受或可能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对伤害、性侵、拐卖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以及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犯罪,依法从重打击;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行为,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对利用网络或者以网络为媒介性侵、诈骗未成年人的行为,坚决依法从重惩罚。

  2023年以来,莘县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其中审结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1件11人,10人被判处监禁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期的8人。

    以挽救为要,架起柔性司法“暖心桥”

  近年来,莘县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架起柔性司法的“暖心桥”,用心用情处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优秀员工领奖台上的小王笑容满面。谁能想到,他曾因盗窃罪获刑。六年前,正读高一的小王因交友不慎,铤而走险走向盗窃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被开除学籍。案件宣判后,莘县法院法官孙秀丽主动与小王深入沟通,发现小王素质较好,性格开朗,于是帮他联系了一家食品加工企业接受帮扶教育。

  在此基础上,办案法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对接,结合小王的知识素养、性格特点等因素,将他安排到办公室工作。在之后的多次回访中,法官不断为小王打气加油。因表现优秀,缓刑结束后,小王被企业留用,成为一名骨干,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

  “少年审判,并不‘止’于审判。作为一名法官,不放弃任何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多走一步、多做一些,通过柔性司法,挽有所成,才能真正体现少年审判的价值。”孙秀丽感慨地说。

    以预防为重,画好合力共治“同心圆”

  “以前对孩子的教育、监护确实太缺失了,不知道如何与孩子沟通。听了辅导讲座,感到深受启发,今后要做一名合格的家长。”近日,莘县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团队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平台,坚持“请进来”的方式,联合县妇联对近期审理的3名未成年被告及其家长进行“精准”家庭教育指导,并发出《家庭责任告知书》,以能动履职护“未”成长。

  近年来,莘县法院坚持以预防为主,多措并举,画好护花育蕾的最大“同心圆”:打造“莘情护蕾”未成年人保护品牌,为做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莘县法院全力打造“莘情护蕾”司法品牌;探索司法先议联动机制,联合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关工委、县妇联共同签署《关于构建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在莘县职业中专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被山东高院确定为试点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该院结合案件审判,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建设性地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建议,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