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4日,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淄博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关情况。
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202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9件,涉及非法采矿罪,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盗伐林木罪、污染环境罪等。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保障职能。202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19件,涉及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供用水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相邻采光日照纠纷等。积极督促支持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03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赔偿、政府信息公开等。年初,山东法制报对淄博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头版头条予以报道。
深入推进环资审判“3443”工作机制,着力打造环资审判淄博品牌。按照“亮点带动、百花齐放”的发展思路,突出“3443”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造具有淄博特色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实现北部河水更绿,中部产业更优,南部群山更青,淄博大地更美。在全市法院普遍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推动专案专审,并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集中审理。同时,与检察、公安、生态等机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联席联勤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咨询会商、联合培训等。依托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网络,特别是黄河法庭等五处司法巡回审判点,立足淄博全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需求,打造“半小时巡回绿色服务圈”。
以品质提升为契机,突出工作创新,不断增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效能。实施司法建议+联动调解,推动解纷工作效能最大化;实施司法判决+综合治理,促进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最佳化;实施司法调解+诉源治理模式,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诉前;实施司法巡回+精准服务,提升环资审判服务效能。人民法院报头版对综合运用司法建议+联动调解审判模式,集中开展涉黄河土地集中解纷专项活动,恢复淤背区土地近千亩予以专门报道。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与黄河河务局联合开展涉黄河滩区土地承包纠纷专项解纷活动。积极参与实施《淄博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着力做好“护河安澜·幸福家园”党建矩阵“法治河”党建联建,深入开展《黄河保护法》实施集中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联合生态环境局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日”活动,面向企业开展绿色发展司法宣讲。推进司法执法协调联动,确保环境司法保护整体效果。与市水利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全市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参与制定《淄博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与生态环境局、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11部门共同出台《淄博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行动计划》。重点发掘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突出宣讲恢复性司法、惩罚性赔偿等制度。两级法院干警撰写的裁判文书、案例分析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技能竞赛中获奖。沂源县法院创新在环资法庭—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桃花岛旅游法庭设立研学专线。周村区法院在文昌湖设立桃花山生物多样性司法体验馆。同时,在沂源县桃花岛、周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桓台县马踏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高青县黄河安澜湾等地成立“旅游流动法庭”等。
全市法院将持续擦亮环境资源“绿色审判”品牌,加大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修复等职能作用,进一步营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浓厚氛围。(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