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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法院:三管齐下做好环境保护司法宣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西江)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建立环资教育基地、巡回审判普法、人文活动宣教等渠道和方式,三管齐下,多方发力,创新推动“生态司法+理念传播”相衔接,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零距离、零费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服务,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环保意识明显提升。
 
  以基地促研究。郯城法院依托在马陵山景区建立的环境资源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基地,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法官沙龙,积极探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措和路径,实现环境资源审判研究成果共享;通过组织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公众参观,传播依法保护环境资源的法治意识。3年来,该基地共开展讲座、沙龙等活动30余次,接纳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公众参观学习6000余人次。
 
  以巡回促教育。郯城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审理、教育、宣传、联动”一体化巡回审判模式,邀请相关部门和群众参加庭审观摩,做好查清是非、以案施教,庭后开展互动交流、以案释法,让审判延伸服务成为生态保护“活教材”。该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经常选取典型案例,深入乡村、社区、林场、景区等开展巡回审理,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在就地、源头解纷的同时将法律知识和环保意识“种”在群众心坎上。被告人周某非法狩猎一案在案发地开庭审理,巡回法庭积极邀请镇村干部群众现场观摩庭审。庭审结束,在镇政府、司法所及村委的共同见证下,周某主动签署“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承诺书”,以亲身经历向周边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从破坏者变身“守护者”。
 
  以活动促人文。人文资源作为全人类的隐性财富,是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一环。郯城法院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环资典型案件,印制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手册、环资主题节日宣传手册等,组织干警深入辖区村居、学校、企业、景区和田间地头,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保护环境、珍惜资源的自觉性。3年来,该院共开展相关活动2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郯城法院还通过不定期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发布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接受媒体记者的现场提问,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最新成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听审,陪审员参审、直播庭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年度“白皮书”等方式,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引导和培树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