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胡晓丽)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度和参与度,提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5月21日,阳谷县司法局十五里园司法所紧密结合职能职责,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会上,司法所长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内容,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宗旨、指导思想、重要意义、基本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解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谨慎交友、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并且要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势力犯罪,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同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打击有组织犯罪典型案例,强调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引导大家增强“不违法须先学法,知法方会用法”的法治意识。
集中学习结束后,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进行了个别谈话教育。要求大家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珍惜矫正机会,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增强自我约束,谨慎交友,避免受到黑恶势力拉拢、教唆、腐蚀,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学习教育,既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了解,丰富了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内容,又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好地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约束意识,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山东阳谷县司法局十五里园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