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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绘就解纷新“枫”景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梦婷)5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法院赵寨子法庭在清平镇某村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
  
  2013年,原告刘某与被告韩某签订《承包合同》,将8.4亩土地租赁给韩某种植观赏树苗,刘某诉称合同早已到期,但韩某拒绝退还土地,刘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清除树木、退还土地。
  
  根据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该案属于环资类案件,并且这类情况在原告所属村庄比较普遍,为扩大该案的教育效果,起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赵寨子法庭决定组织巡回法庭进村开庭。赵寨子法庭庭长高文山主持审理,在该村中心位置安排巡回开庭现场,本村及来往群众近200人观看了庭审。庭审现场庄重严肃,庭审程序合法规范,当事人虽情绪激动、争论激烈但秩序井然有序,双方围绕争议焦点陈述意见、举证质证,法官详细询问过程细节,书记员全程记录,查明了案件事实、记录了双方意见。由于案情复杂,双方矛盾较大,一方不同意调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赵寨子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活动,促进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结在家门口。同时,也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和审判工作,提升法院形象,维护司法权威,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