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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用好保全制度 促进执行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国栋)以保全促执行,470000元案款一天到位。5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注重加强审执联动,发挥保全制度优势,仅用一天时间便执结一起涉企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3年7月,聊城某建筑公司与枣庄某建筑公司因劳务合同产生纠纷,由于枣庄某建筑公司拖欠聊城某建筑公司劳务费迟迟不还,聊城某建筑公司于同年11月将枣庄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为防止枣庄某建筑公司转移财产,聊城某建筑公司在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并通过审执部门接洽,成功保全到枣庄某建筑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后经审理,法院判决枣庄某建筑公司偿还聊城某建筑公司470000元。判决生效后,枣庄某公司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聊城某建筑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5月6日,案件正式进入执行阶段。该院执行法官谭政接到案件后,发现这是一起涉企案件,秉持着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加快办案速度。于是,谭政法官立即安排助理李昊承与当事人双方沟通,明确还款金额,并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系统对保全的银行存款进行司法扣划,仅用两个小时便将470000元全部执行到位。至此,这起涉企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做到速立速执速结,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的成功执结,充分体现了财产保全制度的优势。”据执行法官介绍,保全制度作为连接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桥梁纽带,能够有效防止被保全人财产转移,为后续的执行工作提供便利,从源头上缓解了“执行难”问题,节约了司法资源。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该院执行局局长于敬斌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切实做好审执联动工作,用好用活财产保全制度,充分发挥“以保全促执行”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执行办案质效,努力打造司法为民新格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