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成树栋)为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高青县人民法院与高青二中携手举办了一场以“预防校园欺凌 法律守护成长”为主题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县法院董法官为高青二中青少年送上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活动中,董法官向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具体介绍了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犯罪会带来的后果等内容,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身观、价值观及法治观念,并结合近段时期发生的河北邯郸校园欺凌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校园欺凌形成的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人并非法外之徒,虽然受到法律保护,但同样受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希望同学们从自身做起,增强文明守纪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既不要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也不要做“旁观者”,更不能做“欺凌者”。
此次专题讲座线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讲座加深了对法律的了解,认识到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学会了如何在面对不良诱惑时做出正确的选择。学校负责同志表示,法院法官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针对未成人的权益保护及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讲解,对学校开展法治校园建设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提高了在校师生的法治观念,今后将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定期开展此类活动,确保校园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