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寿光法院审理一起非法运输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案件,两名被告人在明知病疫区松木运输必须有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心理弄虚作假,最终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被判刑。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26日,被告人刘某、谭某在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下,私自将某松材线虫病疫区43.66吨松树原木运输到寿光,以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冒充植物检疫证书,将木材贩卖给某木业公司,后被自然资源局查获。检疫执法人员将涉案木材封存、取样、送检,经相关专业机构鉴定,送检的样品中镜鉴到松材线虫活体。专家评估认为,两名被告人非法运输交易疫木,具有引起重大林业植物疫情的危险。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谭某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非法调运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产品,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的危险,情节严重,二人均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
法官提醒:
松材线虫病是由松材线虫引起的、严重危害松树的一种流行性病虫害,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毁灭性的重大植物疫情。松树一旦感染病害,最快40天就会死亡,被称为松树的“癌症”、松树林的“禽流感”。非法运输、交易感染松材线虫病的松木,极易在运输、加工过程中发生传播扩散,危害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提醒相关从业者,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一定要按规章制度运输木材,否则可能触犯法律,最终害人害己、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来源:寿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