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德华)为进一步增强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4月7日下午,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来到辖区蓝天小学,“预防校园欺凌”送法进校活动。
活动中,高桥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校园安全教育方面普及了校园欺凌的概念,校园欺凌的五种类型,欺凌与冲突的区别以及校园欺凌事件应该如何正确维权处理。并通过现场互动问答的形式,使师生们认识到校园欺凌安全教育工作中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不仅增强了学生们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还使学生们知晓了应对校园欺凌的办法,赢得了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本次活动,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止校园欺凌、构筑青少年防护坚实防线起到了重要作用。(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