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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法院鱼山法庭:化解乡村农产品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法院鱼山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成立农产品诉讼服务团队,设立特色调解室,因地制宜探索出一套预防化解农产品交易纠纷办法,有效化解农产品交易纠纷。截至目前,农产品团队共审理了涉农产品案件520余件,涉及标的额1.6亿元,通过“诚信源”调解室等多元化解矛盾390余起。
 
  辨证施治,不同矛盾分类解决
 
  “法官,这批大蒜的仓储合同怎么签,能指导我一下吗?”“法官,我采购了几吨辣椒,可是发现品种和约定的不相符,我该咋办?”……清晨,鲁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凯盛农产品物流园区内,农户和采购商络绎不绝。金乡县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团队的干警们也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忙着调解农产品交易纠纷,解答农户和采购商等遇到的法律问题。
 
  山东省金乡县是全国著名的“辣椒之乡”“大蒜之乡”“圆葱之乡”,大蒜种植面积达70万亩,年交易量超200亿元;辣椒种植面积也在40万亩左右,居全国县级首位。由于种植户多、交易量大,来采购的经销商络绎不绝,农产品交易纠纷也就较为多见。
 
  为了将农产品交易纠纷就地化解,法庭确立了“一站受理、分类处置”的矛盾处置方法。因为农产品交易纠纷的风险点与价格波动密切相关,法官根据“蒜通天下”大数据平台实时提供的全国大蒜种植、加工、销售、储存、出口等数据,来及时捕捉交易风险提示。针对金额较小、情节明晰的纠纷,组织当地农产品行业协会引导双方和解;对金额较大、难以达成共识的纠纷,协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联合调解;而对于较为复杂、私密性强的债务纠纷,积极协调济宁市仲裁委在市场内设立的仲裁服务站发挥“一裁终局”优势解决。
 
  农产品交易纠纷法庭对全县农产品纠纷集中管辖,制定《金乡县人民法院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审理规范》,统一裁判尺度。联合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入驻市场,全天候进行市场监管;与专属网格员每天开展两次常态化巡查,随时掌握矛盾纠纷。
 
  特色调解,及时高效诉前化解
 
  金乡是“鸡黍之约”发源地,农产品法庭以该典故为基础,创设了“诚信源”调解室。
 
  张某和李某合伙收了800吨蒜片,到手后不久赶上价格下跌。眼看生意赔钱,双方都称货是给对方收的,要求把自己投的钱还回来。一来二去,两人闹到农产品法庭。调查、取证、调解、立案……法庭全力解纷时,不想蒜价涨了两三倍,法官抓住调解的好机会,最终促成了二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农产品审判团队负责人靳慧云说:“农产品纠纷的解决讲求争分夺秒,哪怕是慢了一天,价格就可能上涨或下跌,产品也会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同时,也会影响‘金乡大蒜’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口碑。”“别看大蒜、辣椒等农产品单价不高,但不少仓储、采购纠纷的涉案农产品重达数千吨,一个案子的标的就可能达到上千万元。”农产品纠纷的解决讲求争分夺秒,如果晚解决一天,价格就可能上涨或下跌,农产品本身也会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影响当事人的权益。
 
  普法宣传,家门口的法治服务
 
  多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农产品法庭的干警们还在市场开展巡回庭审,走田间、入户门进行零距离普法。成立以来,市场宣传50余场次,发放资料三万余份。巡回审判30余起,到场群众上万人次。2023年12月,农产品法庭获得济宁市“法企同行•护航发展”十大优秀案例、济宁市“好客儒乡•宜商济宁”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金乡县2023年度机关党建“十佳创新案例金奖”。(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