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沈焕平)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公平公正,圆满化解一起本地企业与招商企业的矛盾纠纷,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点赞。
东阿某食品添加剂公司与聊城某生物科技公司(该公司由上海某公司独资设立)签订《产品代加工协议》和《租赁合同》。聊城某生物科技公司除委托东阿某食品添加剂公司代加工产品外,还另行租赁东阿某食品添加剂公司的仓库供自己使用。2022年11月12日东阿某食品添加剂公司厂区仓库发生火灾,烧毁了聊城某生物科技公司租赁的仓库及东阿某食品添加剂公司用于代加工产品的厂房,造成仓库及厂房内部原料、机器、设备等物品损失。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物品自燃。自燃的物品系东阿某食品添加剂公司为聊城某生物科技公司加工完成的产品,被东阿某食品添加剂公司堆放在厂房外一处铁皮棚下的过道。为此,东阿某食品添加剂公司将聊城某生物科技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一个‘外来户’,一个‘坐地炮’,外人看来,似乎本地企业占有‘绝对优势’,毕竟占尽地利与人和。”但作为审判机关的东阿县人民法院却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审视该案。什么是优化营商环境?怎样来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东阿县人民法院定下基调:本地企业不护短、不偏袒;外地企业不排外、不歧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仅阳光公正,而且标本兼治,力促双方融合相通,共同发展。东阿县人民法院多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分析研判,并多次现场勘验调查,最终针对现有证据形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产品代加工协议》,应认定为加工承揽合同,原告不能证明货物已交付被告,在无特殊约定前提下,应尽到对货物安全保管义务,其诉求于法无据。
按说,案件有了结果,法官们就该告一段落。而东阿县人民法院则立足职能、延伸服务,努力化解双方矛盾,力促企业融合发展。因为只有下好以法护航这盘“棋”,才能有效担负起护航东阿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的历史责任。
承办法官根据专业法官会议“把脉”结果,瞄准病症展开了艰难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针对“未交付给被告的原料,原告应尽安全保管义务”的事实,对原告进行说服工作,在保证双方当事人利益前提下,释法明理,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起火原因属于自燃,与被告无关,你所提交的鉴定申请,我们可以受理,但需要告知的是,因起火原因非被告引起,鉴定既增诉讼成本,又增经济压力,还延迟正常营业时间,大体上是得不偿失的结果。”承办法官王红云既算经济账,又算诚信帐,还算人情账,可谓苦口婆心。功夫不负有心人,原告主动撤回起诉,使得这起案件得以和谐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关键是要营造公平、公正、权威、信服的司法环境,以法护航,就是要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手段,不同方式,努力践行法治精神,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本案,表面看是一起简单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本质却是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与矛盾,事关营商环境的优化和市场主体活力的激发,专业法官会议集中“把脉会诊”、主审法官“精准开方”,悉心分析,努力化解,终于达到“标本兼治”良好效果,也集中体现了东阿法院切实贯彻公平保护理念,平等对待外地企业,维护公正、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态度。
多年来,东阿县人民法院以司法审判强化法治保障、以升级举措提升服务水平、以暖心服务助推健康运营、持续优化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坚持以公平正义护企、以暖心服务安商,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蓬勃动力,为营商环境再优化贡献司法力量。
“企业不分归属性质、规模大小、主客场,只有依法公正审理,用心去招商、养商、安商、护商,才能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发展、放心经营,如此发展,东阿县区域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指日可待。”对此,东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隋得民说。(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