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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司法局:行政复议调解先行 让争议化解更有温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邱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认真领悟新法精神,坚持将复议调解和解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总抓手,对涉及民生、企业等类型的行政复议案件落实“复调”对接,实行复议调解前置,涉案部门、镇街同向发力,集聚合力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满意感、信任感、获得感。
 
  近期,禹城市司法局收到一起因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已年过八十,对街道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服,针对该类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申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与民政部门积极沟通,全面掌握涉及最低生活保障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同时,到申请人所属镇街、所在社区调查申请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及其子女经济状况,并对停发原因、停发程序进行调查。
 
  为充分让申请人了解现行政策,市司法局组织联合民政、镇街、社区与申请人面对面拉家常、聊政策、释法律,让申请人明白停发的缘由,彻底放下心结,当场撤回行政复议。同时,市司法局积极对接社区,将符合申请人的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让申请人生生活有保障,心里更踏实。
 
  下一步,禹城市司法局将继续深化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注重诉源治理,持续用好调解和解这一抓手、积极推动用调解和解方式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发挥镇街、司法所前沿作用,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