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盈)3月8日上午,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山东省聊城中院隆重举行了新任审判职务人员任命书颁发仪式。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出席仪式并为7名新任命人员颁发证书。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传师主持仪式,院领导及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仪式。
仪式中,7名新任审判职务人员于景涛、李令庆、孙久强、孔繁奎、刘颖、刘晓光、贾忠波依次上台,从刘延杰院长手中接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书。颁发任命书后,7名新任审判职务人员由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孔繁奎领誓,面向宪法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孔繁奎、李令庆代表新任审判职务人员进行了表态发言。
3月7日,在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经刘延杰院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聊城中院7名同志有关审判职务的任命。(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